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检查发现,青山某医院擅自改变“浮标式氧气吸入器”的用途,将其用于氧气雾化治疗。
该局负责人昨介绍,“浮标式氧气吸入器”是用于吸氧的医用工具,擅自加接高容量氧气进行雾化吸入治疗,可能有爆裂危险。上海市个别医疗机构出现过违反使用说明,擅自加接高容量氧气进行雾化吸入治疗,致使“潮化杯”爆裂,爆裂碎片损伤陪护人员眼睛的严重伤害事件。
日前,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下发紧急通知,要求各级药监部门规范辖区内“浮标式氧气吸入器”的生产和使用行为,禁止改变“浮标式氧气吸入器”的临床用途,禁止在使用过程中擅自拆装“浮标式氧气吸入器”。
据介绍,目前武汉市内还没有“浮标式氧气吸入器”的生产企业。患者如发现有医疗机构改装、拆装“浮标式氧气吸入器”、或改变其用途,可向药监部门举报( 24 小时举报电话: 85711111 )。